手機應標示警語
協會理事長陳椒華表示,依「通訊傳播基本法」第9條規定,「通訊
傳播事業對於消費之必要資訊應予公開」,因此手機應比照菸害防治
法之警語(吸煙會導致肺癌、18歲以下未成年不能喝酒等),標示:
「手機電磁波可能導致腦瘤,14歲以下兒童及孕婦勿用手機;手機應
長話短說」。
陳椒華強調,警語應標示在手機本體明顯處,不是使用
手冊,或外包裝盒。
另外陳椒華提議,政府應比照德國「藍天使標章」,提醒消費者選購
低SAR值手
機產品。(取得藍天使標章手機,應府合下列規定:SAR值(註1)
不超過0.6(人體每公斤接受的電磁波瓦數)。電池不含鉛;手機不
含鉛、鎘;不含PBBs、PBDFs等有害耐燃劑。)
成大法律系助理教授王毓正表示,德國官方推動藍天使標章的部門
,並不認為
兒童使用藍天使手機即表示安全,因為到目前為止科技風險不明確,
唯一較安全的作法是,不需要時盡量不用手機、非用不可時長話短
說。
註1:SAR值(specific absorption rate):人體每公斤吸收多少瓦數
電磁能量,值
愈低表示吸收的電磁能量小,是重要的電磁參考安全值。
美國ANSI/IEEE規範一克人體組織器官受到30分鐘的電磁輻射,SAR
值不得超過1.6W/kg。歐洲規範10克人體組織器官受到10分鐘電磁輻
射不可超過2.0W/kg。台灣現採取歐規。
立法院將連手推動手機預警制度
立委田秋堇、管碧玲、趙麗雲今天承諾將推動相關立法,包括制定
「具有公信力的電磁波標準」(非環保署的電磁波環境建議值),
同時要求消保會依「商品標示法第九條」規定,半年內邀相關部會,
研議在手機螢幕上以及家電用品易辯識地方,標示各電子用品電磁
波頻率。
教育部、衛生署、NCC持保留
對環保團體的訴求,今天記者會中邀請教育部、衛生署、NCC官員,
但三部會都以到目前為止尚無法證實手機電磁波對人體有害為由,
認為手機標示警語、或限制兒童使用手機有一定程度的困難。
衛生署代組長蘇新育表示,衛生組織的報告,到目前為止還不足以
斷定手機跟癌症產生因果相關。
教育部國教司副司長鄭來長表示,兒童帶手機到學校,教育部立場
是以照顧學生健康為優先考量,如果手機電磁波對兒童有害當然要
適當管制,但依衛生署說明無法百分之百確定有害。目前學生帶手
機到學校是為了與父母方便聯繫。
至於該不該禁止學生帶手機,鄭來長表示,現在沒有強制禁止,但
學校可自行決定,教育部建議學生上課時關機,或上學時統一保管
,放學時再發還。
消保會:已確定在國內推動藍天使標章
但行政院消保會組長劉清芳與其他三部會態度不同,她贊成應站在
保護兒童免於受電磁波危害的前提下,積極推動相關措施,並宣導
手機可能的危害。她表示,經過與民間多次會議,已確定未來手機
要推動自願性的「藍天使標章」。
手機警語部份,劉清芳表示,現NCC已規範手機的包裝、電池標示
「請妥示使用」
,至於這個警語夠不夠、環保團體希望警語能標示在手機本體是否可
行,可以再討
論。另外,她也提醒現市面上有許多「山寨機」,應加強查核。教育
部也應研議如何節制兒童、青少年使用手機。
應節制不當手機廣告
台灣地球憲章聯盟執行長顏美娟指出,全球許多文獻已指出基地台有害
人體, NCC是國家通迅主管機關,主委竟然拍攝「基地台保護你」的廣
告,太不負責任。她呼籲NCC不要拿人民生命開玩笑。
不過,NCC簡任技正陳春木回應,那個廣告的用意是,在緊急的時候,
行動電話可達到救命,不是在強調要民眾去親近基地台。
王毓正指出,台灣幾乎人手一支手機,業者為了綁住客戶,推出許多價
格優惠方案的廣告,甚至以網內互打鼓勵民眾用手機取代家用電話,好
像消費者選擇手機只剩下價錢,完全沒考慮到風險。
王毓正表示,非游離輻射的確有健康風險,只因在流行病學上具不確定
性,不易建立管制標準,所以更需要民眾自求多福。但如果民眾欠缺風
險認知,又該如何自求多福?因此,政府有責任把可能的風險完整告知
民眾。
手機電磁波可能的危害
去年(2008)9月25日美國匹茲堡大學癌症中心主任
Dr. Ronald Herberman與阿爾巴尼大學健康與環境中
心主任 Dr. David Carpenter 到美國國會手機安全討
論聽證會作證時提出,許多學術報告提出使用手機可
能造成危害,成人使用手機罹患腦瘤增加二倍,二十
歲以下青少年使用手機,罹患腦瘤將增加一般的五倍
,而電磁波比成人更易穿透深入至五歲孩童或青少年
的腦部。
另外,參加聽證會的聯邦通訊委員會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工程技術主任Julius Knapp作證說,FCC無經驗去評估
限制手機發設電磁波之SAR值(1.6 W/kg)標準,是否適
合防護可能的健康風險。
日前外電指出,世界衛生組織投入2000萬英鎊、以10年
時間訪問13國、共1萬多人。初步發現,在部份研究中
使用手機達10年以上者,罹患腦瘤的風險比一般人高。
WHO近期將公佈這份報告。
目前包括英、德 、法、比利時、俄羅斯、義大利、以
色列等許多國家已提醒兒童、青少年、孕婦應少用手機。
● 如何安全使用手機(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提供)
1.原則:長話短說、勿用手機聊天、儘量使用有線電話
2.孕婦、十六歲以下學童、老人、病人非緊急情況應少用
手機
3.成人使用每次不超過三分鐘,每次間隔三十分鐘以上
4.手機訊號不好時勿使用手機
5.用耳機或喇叭發聲方式,勿將手機貼近頭、眼、胸、生
殖器
6.應交替使用手機、左右換邊,避免放在某一邊的耳部太久
7.儘量不要在公共場合使用手機,以免他人受到電磁輻射暴露
8.儘量不用無線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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